《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条解读】
1.对上述八大证据的说明:
①物证、书证:物证即可以证明案发现场的一些物质或痕迹,比如作案工具、血迹、脚印等;②书证即一些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书面材料,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材料等;③证人证言:证人即直接或间接了解案件的非当事人,证言即他们对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的陈述,这些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需要强调一点的是,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能够作为证人,其证言是否有效与对方的心理健康、心智成熟程度为准;④被害人陈述:即合法权益遭到直接侵害的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做出的陈述和承认,当然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命案,当事人已经死亡,那么虽然存在被害人,但不存在被害人陈述;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就是和被害人相对一方的陈述以及对于指控的反驳,这其实也是证据的一个重要部分;⑥鉴定意见:即专业人员用相关的仪器设备,就案件相关的一些人或物进行鉴定以后下的结论,比如说对主张有精神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比如说对文字或材料真假进行鉴定的文书鉴定等等,鉴定意见是一个关键性的证据;⑦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从有人报案开始,到最后案件落下帷幕,中间进行的一系列关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留下的记录,都是证据的一个部分,所以在进行这些环节时不能有任何差池,一旦出现不规范,那么很有可能相关的重要证据,就会作废;⑧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即摄像、录音等信息;电子数据就是基于计算机和现代通信、管理技术形成的一系列客观资料,比如说微信聊天记录等。
2.并不是谁说是证据,那么这就是证据了,所有证据还会再经过查证认定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
3.要求无论是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还是相关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如实提供有效证据,尤其是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证据本身要求合法性、客观真实性、关联性。
卿爱国主任简介:
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410706213)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
广东省湖南邵阳市商会副会长
执业二十多年来, 卿爱国律师累计办理了数千件重大刑事案件,担任数十家中、小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部分成功案例如下:
2.2006年担任深圳王某诈骗三千多万元,一审判有期徒刑十年,接受委托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发回重审判决王某无罪。
4.担任广州市某镇党委书记贪污、受贿一百多万判缓刑。
6.2013年担任阳江市江城区村支书记陈某受贿、行贿、贪污一案的辩护人;
8.2013年担任肇庆市亿万富豪吴某涉嫌涉黑、开设赌场、赌博一案的律师,成功不起诉,关押7个月无罪释放,而同案人被判有期徒刑3-6年。
10.2013年办理天河区公安分局抓获的陆丰市蔡某涌涉嫌贩卖毒品2.8公斤,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上诉改判为八年。
12.2009年办理越秀区李文金制造毒品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其同案人曹某判死刑。
14.2007年办理河南籍吕校忠故意杀人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接受委托后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改判为死缓。
16.2009年办理湖南籍李某东犯抢劫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缓。
18.2011办理番禺区殷大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担任白云区赵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的二审律师,一审判3年,二审改判一年半。
22.2015年担任广州某处长涉嫌受贿的律师。
24.2016年花都区电信诈骗案200万一审减轻处罚,一审判4年。25.2021年白云区文某涉嫌走私8公斤冰毒一审判无罪。
27.2021年海珠区福建藉谭某一审以诈骗罪被判11年,上诉改变罪名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改判有期徒刑4年。
29.2022年深圳市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审判11年,罚500万,上诉成功减到3年;罚金减少450万。
31.2023年白云区李某走私案,一审判5年,二审成功减刑改判3年。
33.2023年南沙区谭某一审涉嫌走私判6年,上诉改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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